部门职责
   

发展规划处是学校发展规划的研究、制定及其实施的管理部门,主要职责包括:

(一)负责战略管理研究,研究制定学校中、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,科学论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,为学校提供设计方案和研究报告供决策参考。

(二)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并制定实施方案,组织开展专项规划与配套规划的制定。

(三)负责学科建设规划,开展学科发展战略问题研究,优化学科布局,组织、指导各学科修改完善中、长期发展规划。

(四)负责国家和上海市重大学科建设专项的管理、评估和验收。

(五)负责学校全系统管理工作,研究学校的关键绩效指标,开展分析评估,健全激励机制。

(六)承担学校学术委员会、学科建设委员会等的秘书工作。

(七)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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