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有关材料的通知
学位中心[2006]78号
有关单位:
根据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《关于做好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教研司[2006]20号)(简称"通知"),受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委托,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(简称"学位中心")承担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的有关工作。现将本次考核评估工作报送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纸质材料
请将"通知"中要求的《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总结报告》(简称"总结报告")和《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情况汇总表》(简称"汇总表")装订成册,装订时"总结报告"在前,"汇总表"在后。应用经济学、物理学、生物学、机械工程、材料科学与工程、临床医学等一级学科下的国家重点学科需报送材料各一式30份,其它国家重点学科报送材料各一式20份。
你单位需参加考核评估的国家重点学科清单见附件1。
为便于纸质评议材料的发送,请不要使用塑料等硬质材料进行精装订。
二、报送电子材料
需报送的电子材料包括:每个重点学科的"总结报告"及"汇总表"(WORD格式);各单位每个学科"汇总表"对应的数据库文档(DBF格式)。电子材料的具体报送要求见附件2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为便于项目管理,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,详细填写本单位重点学科考核评估工作的联系人信息(见附件3),并及时传真至"学位中心"评估处。
2.为确保本次考核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你单位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需报送的纸质和电子材料寄(送)到"学位中心"评估处。
联 系 人:郑晓梅 于海洋
联系电话:010-82378808
传真号码:010-82379489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大厦B18评估处
邮政编码:100083
附件:1.你单位需参加考核评估的国家重点学科清单
3.单位联系人信息反馈表
二ОО六年十二月十二日
主送:有关单位 |
抄送: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(人事)司(局) |